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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监所设备采购廉政合同(烤炉等)

   2010-12-21   
无锡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
仪 器 设 备 采 购
 
 
 
 
 
无 锡
 
 
 
 
 
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廉政合同
   
采购项目名称:烤炉、醒发箱、锤式旋风磨    
发包人:无锡市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 (以下简称方)
承包人:无锡市人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 (以下简称乙方)
监督方:中共无锡市粮食局纪委
 
为加强廉政建设工作,规范仪器设备采购参与单位的各项活动,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,保护国家、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确保无锡市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烤炉、醒发箱、锤式旋风磨采购项目实现安全、按时、廉洁目标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,经甲乙方商定并签订本合同,以共同遵守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一、仪器设备采购过程中,甲方应做到:
(一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;
(二)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金、礼券、礼品等,不得参与由乙方安排的消费娱乐、旅游等活动;
(三)不得索要和接受乙方的财、物、宴请等;
)不得到乙方单位报销应由自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;
)如发现本单位或本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、违纪行为的,要及时主动向监督方报告或举报。
二、仪器设备采购过程中,乙方应做到
(一)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;
(二)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赠送礼品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,不得为甲方安排消费娱乐、旅游等活动;
(三)不得向甲方支付劳务费、介绍费等,不得向甲方人员行贿;
)如发现本单位或本单位有关人员有违法、违纪行为的,应及时向监督方反映或举报。
、监督方职责:
为保证上述条款的实施,对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,其职责是:
(一)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党纪政纪条规,对甲乙双方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促进廉政建设;
(二)参与无锡市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采购全过程活动,包括项目招投标、合同签订、质量检查、安装验收、决算审核等;
(三)协助和指导甲乙方抓好廉政建设的制度、规定、法制教育工作,对甲乙方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廉政教育;
(四)适时对甲乙方的财务费用支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、违约处理
(一)甲乙方人员如有违反本合同的,本单位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。构成违纪的,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、政纪处分。触犯刑律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;
(二)发生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,除按前款处分外,另给与违约方因违约所涉金额的一倍数额罚款,其中甲方违约罚款由责任人个人缴纳,乙方的违约罚款由乙方责任人缴纳。所有罚款统一上缴监督方。
、本合同未尽事项,经甲乙方共同协商并征得监督方同意,可签订补充条款。
、本合同作为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的附件,与仪器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,经合同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。
、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各方签署之日起至仪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时止。
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,甲乙方和监督方各执一份。
 
 
甲方:无锡市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
代表人签名(盖章):
 
 
乙方:无锡市人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代表人签名(盖章):
 
 
监督方:中共无锡市粮食局纪委    
代表人签名(盖章):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012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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